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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高唐县滨湖路西侧、南五里铺新村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2024-04-18
  • 作者:金莎4399网站

《高唐县滨湖路西侧、南五里铺新村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高唐县滨湖路西侧、南五里铺新村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完成,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17日(10天)。
高唐县滨湖路西侧、南五里铺新村北侧地块位于聊城市唐县滨湖路西侧、南五里铺新村北侧,中心坐标为116.20517°E,36.83354°N。现状土地使用权属人为高唐县汇鑫街道许楼村,调查地块总面积为49516平方米,包括相邻的两宗地(S1地块、S2地块)。
根据现场勘察、人员访谈及资料收集,调查地块原为许楼村农地,种植小麦、玉米,随着许楼村庄拆迁,本地块农地陆续种植杨树、果树等树木,本地块无工业生产过程,调查期间,地块为林地,地块南部存有临时堆土,堆土上自去年种植玉米以来处于闲置状态。
根据《高唐县南城区西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土地利用规划图》(批复文号:高政复〔2024〕17号),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提出的“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金莎4399网站担任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进行,第一阶段调查期间,调查人员于2024年4月多次前往地块现场进行勘查,采用摄影、摄像等进行现场记录。采取土壤性状观察、嗅辩等感官判断方法结合土壤快速检测仪器分析对土壤污染状况进行了定性判断;通过现场勘查笔记的方式进行勘查记录。采用电话访谈、现场访谈等方式先后对周边居民、地块原始使用者、现状使用者、周边企业、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访谈。在以上工作基础上,调查单位完成了第一阶段的调查报告编制工作。
通过对本地块第一阶段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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